令和8年度福冈市新规创业促进补助金

实施机关福岡市役所創業推進部 創業課
基于官方PDF全文
上限金额
¥75,000
截止日期
2027年3月31日 (剩298天)
适用地区
福岡県
单一地区

概要

①项目概要:本补助金为支援新挑战的创业者,活用国家的特定创业支援等事业,对于已接受登记免许税半额减免并首次设立公司者,由福冈市资助剩余半额相当额的制度。作为福冈市新规创业促进补助金,株式会社设立时交付75,000日元,合同会社设立时交付30,000日元;在最低税额情形下,可使登记免许税的实际负担降为0日元,从而强力推动在福冈市内的新规创业。 ②适用对象:补助对象者须满足以下全部要件:①未在经营事业的个人,或开业届提交日起未满5年的个人事业主;②自令和8年4月1日起,活用福冈市特定创业支援等事业证明书并接受登记免许税半额减免、新设立公司者;③新设立公司的总部位于福冈市内;④除新设立公司外,不参与其他公司的经营;⑤非暴力团员或与暴力团员有密切关系者;⑥未滞纳福冈市市税;⑦在法人登记当日前已提出本补助金的申请。法人登记「前」的补助金申请为必须事项,法人登记「后」的申请不在补助对象之列。 ③补助对象经费/补助内容:本补助金并非经费补助,而是对应登记免许税额的定额补助。补助金额为:株式会社设立75,000日元(登记免许税最低税额的半额相当),合同会社设立30,000日元(同)。补助对象为活用国家特定创业支援等事业(约耗时1个月学习经营·财务·销路扩大·人才培养等内容的制度)且接受登记免许税半额减免者。由此,株式会社(资本金约2,100万日元以下)或合同会社(资本金约850万日元以下)在最低税额情形下,登记免许税的实际负担可降为0日元。 ④补助率·上限·时间表·申请要点:补助金额为株式会社75,000日元、合同会社30,000日元的定额。申请受理期间为令和8年4月1日至令和9年3月31日(先到顺位,预算范围内)。法人登记「前」补助金申请所需文件:①福冈市新规创业促进补助金交付申请书兼同意书(样式第1号);②照会用名簿(样式第2号)。法人登记申请「后」登记实绩报告所需文件:①福冈市新规创业促进补助金补助对象事业实绩报告书(样式第6号);②可确认登记免许税支付实绩的文件副本(收据等)。实绩报告的截止日为登记预定日起60日内或令和9年3月31日,以较早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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