令和8年度社会福祉设施等非常用电源等整备促进事业补助金(东京都)

实施机关東京都福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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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限金额
¥5,000,000
补助率
75%
实际支出 × 补助率 = 补助金额 (有上限)。支出小则按此比例补助,超过上限则按上限金额发放。不是中签率。
截止日期
2027年2月28日 (剩267天)
适用地区
東京都
单一地区

概要

①事业概要 本补助金为东京都令和8年度(2026年度)面向都内社会福祉设施提供的灾害应对电源整备支持。补助对象设备包括非常用电源设备、外部给电器、V2H(电动汽车-住宅供电)、可搬型蓄电池、车辆接续型电源、外部电源接续切替盘等,旨在确保灾害时设施仍能维持电力供应,保护使用者生命及生活。根据「社会福祉设施等非常用电源等整备促进事业实施要纲」,分高龄、儿童/育儿支援、生活福祉、残障四个领域分别制定交付要纲。 ②对象者 获得东京都知事或区市町村长指定的别表第1所列社会福祉设施的设置者均可申请。具体包括:高龄领域的特别养护老人之家、痴呆症共同生活护理事业所、上门护理事业所、地域综合支援中心等;儿童育儿领域的认可保育所、认定幼托一体园、儿童养护设施、乳儿院等;生活福祉领域的救护设施、更生设施、无料低额住宿所等;残障领域的残障者支援设施、共同生活援助、就业延续支援、儿童发展支援等。共通要件:补助事业完成前必须已策定BCP(业务持续计划)。暴力团及相关人员所属法人不予受理。 ③补助对象经费・补助内容 补助对象机器从以下8类中择1:(1)非常用电源设备(总事业费500万日元以下)、(2)外部给电器、(3)V2H、(4)可搬型蓄电池、(5)车辆接续型电源、(6)外部电源接续切替盘、(7)(2)+(6)组合、(8)(5)+(6)组合。(2)(4)(5)补助本体购入费(不含税),(1)(3)(6)(7)(8)补助本体机器费+设置工事费(不含税)。机器必须在都内使用,每一设施过往含本年度仅可申请1次。 ④补助率・上限・时间安排・申请要点 补助率统一为「4分之3」(75%)。补助基准额上限按机器类别:(1)500万、(2)80万、(3)130万、(4)40万、(5)25万、(6)50万、(7)130万、(8)75万(日元)。补助对象期间为令和8年4月1日至令和9年2月28日完成的事业。申请方式:交付申请书(样式第1号)+关联书类,可通过jGrants或邮送提交。财产处分制限:V2H为5年,外部给电器为3年。禁止与其他补助金重复,过往已在同一要纲下获补助的设施不可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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