令和8年度商店会活性开店支援金
概要
①事业概要:武藏野市“商店会活性出店支援金”面向在市内空置店铺或空置事务所新开业的经营者,目的在于防止空铺长期化,带动商店会活性化和地域产业振兴。令和8年度对象为在2026年4月1日至2027年3月31日期间,通过租赁或转租市内空置店铺、事务所并开始营业的中小规模经营者等。制度不是按费用报销,而是在开业时和开业满6个月后分别申请、分别定额支付。 ②对象者:可申请者包括中小企业者、小规模企业者、个人事业者,以及公益法人、NPO法人等公司以外法人且员工规模与中小企业基本法上的中小企业相当者。申请者必须加入出店地区的商店会或武藏野市中央地区商店联合会;该地区没有商店会等组织时,可加入武藏野商工会议所。还需要预计事业持续1年以上,没有住民税滞纳,没有违反法令或与反社会势力有关,不属于性风俗特殊营业,也不能只是市内到市内的单纯搬迁。 ③补助内容与材料:本支援金针对空置店铺、事务所中的开业行为给予定额补助。对象物件须为租赁或转租的店铺、事务所,自有建筑、一般共享租赁办公室不属于对象;住宅兼用物件只有在合同等材料能明确区分住宅部分和店铺、事务所部分时才可纳入。开业时需提交申请兼请求书、租赁或转租合同、能确认营业开始的资料、事业实施计划书兼商店会加入确认书、月度收支计划、住民税纳税证明、誓约兼汇款委托书和账户资料等;满6个月时还需提交6个月房租支付证明、事业实施报告书等。 ④金额、期限与申请要点:普通申请人在开业时20万日元、开业满6个月后20万日元,合计最高40万日元;符合创业者定义时每次30万日元,合计最高60万日元,因此本条入库金额上限为600000日元。该制度未设补助率。开业时申请期为2026年4月1日至2027年3月31日,满6个月申请期为开业满6个月后至2027年10月4日,邮寄以截止日邮戳为准。创业者加算需满足开业或设立未满5年,并取得特定创业支援等事业认定或接受过1次以上武藏野创业、事业承继支援网络个别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