令和8年度副业·兼业专业人材活用促进支援费补助金(德岛县)
概要
①项目概要:本补助金是为支援德岛县内中小企业等确保Professional人才(专业人才)、并通过Professional人才的活用实现成长战略,针对事业者首次以副业·兼业形态活用Professional人才时所支出的相关经费而设立的制度。具体补助对象经费包括与Professional人才有关的人才介绍手续费、报酬,以及移动经费(交通费及住宿费)等。德岛县知事在预算范围内予以交付。与正式雇用形态相比,副业·兼业形态对中小企业而言成本更低、灵活性更高,能够以较低门槛引入大都市圏的高级专业知识与经验,是当下推动地方中小企业经营变革与创新的重要手段之一。该补助金旨在通过降低初次引入副业·兼业Professional人才的财务负担,鼓励县内中小企业积极尝试外部专业人才的活用。 ②适用对象:补助对象事业者须实施「别表2」所列的补助对象事业,并同时满足以下全部要件:(1)属于「别表3」所列业种别中小企业等或中小企业团体;(2)在德岛县内拥有本店或事业所等;(3)县税及国税均无未缴情况;(4)自补助金交付申请日的前一日起向前回溯6个月以内,未因事业者方面原因实施过解雇等;(5)副业·兼业关系不属于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出向或派遣等;(6)不属于暴力团及其相关人员;(7)过去未曾接受过Professional据点的支援以活用副业·兼业Professional人才。该「首次活用」的限定确保补助金集中支援尚未尝试外部专业人才活用的中小企业完成「从0到1」的关键一步。 ③补助对象经费/补助内容:补助对象经费为以下3项目(均不含消费税及地方消费税相当额):①人才介绍手续费——以副业·兼业形态活用Professional人才之际,支付给有偿民间人才介绍事业者等(限于已在Professional据点登录的事业者)的手续费;②报酬——支付给Professional人才本人的报酬;③交通费及住宿费——Professional人才前往补助对象事业者的事务所等开展业务时所发生的移动费用。副业·兼业的契约期间上限为6个月。仅照手册执行的定型业务或单纯作业不属于补助对象。该3项经费的组合设计,覆盖了从「找人」到「请人来」再到「人到岗工作」的完整链条,能够全方位降低中小企业的初期负担。 ④补助率·上限·时间表·申请要点:补助率为补助对象经费的10分の8以内(千日元未满部分舍去),补助上限额为每个事业者每年500千日元,每个事业者限申请1件(即1名Professional人才)。补助对象期间为对象事业年度4月1日至翌年3月10日。申请受理截止日为副业·兼业开始之日起30日以内,或对象事业年度的2月26日(令和8年度)两者之中较早者。实绩报告须在补助事业完成之日起30日以后的当日,或对象事业年度3月10日两者之中较早者之前提交。相关申请书类须保存5年。申请前务必确认介绍机构是否在Professional据点登录,并在签订副业·兼业合同前与据点协商,避免因事后补救而导致申请被驳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