令和8年度丹波市新创业者店铺等租金支援补助金

实施机关丹波市 商工観光課
基于官方PDF全文
上限金额
¥900,000
补助率
75%
实际支出 × 补助率 = 补助金额 (有上限)。支出小则按此比例补助,超过上限则按上限金额发放。不是中签率。
截止日期
2027年3月31日 (剩298天)
适用地区
兵庫県
单一地区

概要

1商业大纲:坦巴市是补助金该市新员工的部分租金. 该系统的目的是通过增加新企业家来振兴城市经济,目标开支是租用日常开展商业活动的商店. 办公场所和仓库不列入仓库等,不列入房地产租金相关消费税. 2个目标: 目标是租赁市内商店的中小公司,不包括初级产业和连锁店. 已在城外工作的人没有资格,必须取得或取得必要的营业执照,无需缴纳城市税。 不适用于参与黑帮、某些海关买卖的人,或财产所有人和4名父母有亲属或利益的人。 3 辅助开支和辅助内容: 辅助支出仅用于商店等,辅助费率和月上限将视新增类别而变化. 一般类型的月租金不到月租金的1/11,每月最高为25,000日元,每月最高为50,000日元,如果属于人口减少的地区之一,则每月最高为3:75,000日元。 人口减少地区被认为在A57/184地区或山南地区创业时年龄在40岁以下. 4点辅助费率、上限、时间表和应用: 辅助目标期最长为获得资格月后的12个月。 最大显示限制为90万日元,因为它可以计算出12个月最高可达75000日元. 报送认证申请的截止期限为自收到坦巴市商贸协会推荐书之日起90日内. 必须在7月、11月和3月的计费月提交申请表和 年 月 日提交财务报表和借款付款证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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