令和8年度 食品海外拓展挑战支援补助金(札幌市)

实施机关札幌食と観光国際実行委員会(札幌市経済観光局産業振興部産業振興課食産業振興担当係)
基于官方PDF全文
上限金额
¥500,000
补助率
50%
实际支出 × 补助率 = 补助金额 (有上限)。支出小则按此比例补助,超过上限则按上限金额发放。不是中签率。
截止日期
2027年1月29日 (剩237天)
适用地区
北海道
单一地区

概要

①事业概要:札幌食与观光国际实行委员会于令和7年(2025年)12月16日制定的「令和8年度 食品海外拓展挑战支援补助金」,旨在支援致力于海外销路开拓与扩大的北海道食品相关事业者。补助对象包括北海道产食品的出口、餐饮店的海外开店等业务,支持海外市场调研与试销、外语资料/影片/官网新制作、国内外食品商谈会·展示会·销售会等出展费用。 ②对象者:在北海道内设有总公司或本店,且在札幌市、小樽市、函館市内任一地点拥有营业所等据点的中小企业(或札幌商工会议所、札幌物产协会会员),并正从事或计划从事北海道食品出口、或餐饮店海外开店的食品相关事业者。需符合中小企业基本法第2条规定的企业(含已开业的个人事业主)。视为大企业的法人(大企业持有1/2以上股份、复数大企业持有2/3以上股份、或大企业役职员兼任董事1/2以上)、再生·更生程序中的法人、雇用暴力团成员者、关联紧密的多重应募、同年度已受领本补助者、滞纳札幌·小樽·函館市税者均不可申请。 ③补助对象经费·补助内容:补助菜单共3类:(1)海外市场现地调查·试销(仅餐饮店;机票·住宿·口译·试销场地费等;仅有旅费则不可对象);(2)外语资料·影片·自社网站新规制作(撮影·编辑·设计·翻译费;外包仅限道内本社企业);(3)食品相关活动出展(机票·展位费·出展料·会场关联费·搬运费)。国内消费税、日语版制作费、印刷费等部分经费不予补助。 ④补助率·上限·日程·申请要点:补助率为补助对象经费的2分之1(1,000日元以下舍去)。上限因事业内容不同分为10万円·20万円·50万円,下限为5万円·10万円·25万円,组合实施时取上限较高者,最高50万円。事业实施期间为令和8年2月28日(六)至令和9年2月26日(五)完成者。申请期限令和9年1月29日(五)必達,预算用尽即结束受理。需提交样式1~3的交付申请书·事业计划书·誓约书兼同意书、见積書、市町村民税未滞納証明(自申请日起3个月内取得的原本)、记载例、役员名簿等,且申请前务必先向事务局事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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