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令和8年度】岩谷氢气加注站山口周南 充填燃料费半额补助
概要
①事业概要:山口县周南市为推动燃料电池汽车(FCV)的普及和氢能需求扩大,实施「周南市燃料电池汽车等燃料费补助金」制度。该制度对在岩谷氢气加注站山口周南(周南市鼓海1丁目324番地18)充填氢气的燃料费给予半额补助,从而减轻利用者负担,推动区域碳中和与氢能利用。本事业由周南市向加氢站运营法人交付补助金,并非直接向利用者支付补助。 ②对象者:在岩谷氢气加注站山口周南充填氢气的利用者均为对象,不要求必须是周南市民,市内市外、法人(株式会社/合同会社等)、个人事业主、NPO法人等均可享受。无需个别提出申请书。 ③补助对象经费及补助内容:补助对象为该加氢站的氢气充填燃料费。补助内容为燃料费的半额补助。令和8年4月1日时点单价1,500日元/kg(含税1,650日元/kg),其中半额由周南市补助,利用者支付额为750日元/kg(含税825日元/kg)。利用者无需提交申请材料,在加氢站结算时自动以半额价格适用。 ④补助率·上限·日程·申请要点:补助率为50%(半额)。事业期间为令和8年4月1日至令和9年3月31日,预算上限到达即终止。利用者侧无需个别申请手续,在期间内充填即可自动享受半额。申请要点:①确认所利用的加氢站为「岩谷氢气加注站山口周南」(周南市鼓海1丁目324番地18),其他加氢站不在补助对象范围;②本制度对个人/法人/个体事业主/NPO等所有利用者均开放,没有市民资格、业种、车辆所有权等限制;③利用者侧无需准备申请书、收据、车检证副本、印鉴证明等任何材料,加注站结算时即自动以半额价格适用;④由于本事业为「市→运营法人」的间接补助方式,制度对外开放但补助金本身不汇入个人账户,请理解机制差异;⑤事业期间内若周南市预算上限到达即提前终止,建议年度初期尽早利用并定期向问询窗口(周南市役所商工振興課コンビナート脱炭素推進室、电话0834-22-8837、传真0834-22-8357)确认最新执行状况和余额情况,以避免计划外的服务中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