令和8年度 北九州市事业承继·M&A促进化助成金

实施机关北九州市 産業経済局 中小企業振興課
上限金额
¥500,000
补助率
50%
实际支出 × 补助率 = 补助金额 (有上限)。支出小则按此比例补助,超过上限则按上限金额发放。不是中签率。
截止日期
2027年2月26日 (剩265天)
适用地区
福岡県
单一地区

概要

①事业概要: 北九州市事业承继·M&A促进化助成金对市内中小企业者向事业承继迈进时所需经费的一部分予以助成,旨在促进中小企业者的圆满事业承继,进而贡献于中小企业者的维持发展。 ②对象者: 满足以下要件的中小企业者: (1) 在北九州市内有本社及事业所;(2) 进行事业承继等时继续在市内经营;(3) 股份公司情况下,发行股份未被中小企业者以外的公司持有2分之1以上;(4) 未滞纳北九州市税;(5) 不属暴力团·暴力团员;(6) 与暴力团等无密接关系;(7) 不属风俗营业等;(8) 不为市长认定不适当者。 ③补助对象经费与补助内容: 助成对象事业为助成对象者以事业承继为目的、委托专门事业者实施的事业: (1) 事业承继计画策定等(亲族内·从业员·第三者承继);(2) M&A仲介委托等(事业承继的第三者承继)。「专门事业者」指税理士事务所·会计事务所·法律事务所·咨询公司·M&A仲介事业者·金融机关等,且为中小企业厅M&A支援机关登录制度的登录支援机关。「M&A」指为事业承继目的活用既存经营资源的企业/事业经营权第三者移转交易(株式让渡·事业让渡)。 ④补助率、上限、日程及申请要点: 助成金额为助成对象经费的2分之1,上限50万日元(千日元未满切舍)。交付要件: (1) 事业必须在申请日起到年度末完结,申请前未与专门事业者缔结委托契约;(2) 事业承继未已实施 or M&A最终合意契约未已缔结;(3) 国家等他机关未受同种助成;(4) 年度不问1事业者1回为限。募集开始 令和8年5月1日(金)。M&A取组场合3年间提交取组状况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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