令和8年度 EC促进支援对象项目募集
实施机关いわき市産業振興部産業チャレンジ課
基于官方PDF全文
上限金额
¥300,000
补助率
67%
实际支出 × 补助率 = 补助金额 (有上限)。支出小则按此比例补助,超过上限则按上限金额发放。不是中签率。
截止日期
2027年1月29日 (剩237天)
适用地区
福島県
单一地区
概要
①事业概要:磐城市的令和8年度EC促进支援,面向通过入驻或上架商城型EC网站、或建设自有EC网站来开拓新销售渠道的市内中小企业等。制度重点在于帮助过去依赖门店销售的事业者建立可完成在线结算的电子商务销售体制,并通过网络扩大客户接触面和销售机会。 ②对象者:对象为符合中小企业基本法第2条第1项第2号或第4号的批发业、零售业公司及个人。批发业原则上为资本金1亿日元以下或常用员工100人以下,零售业为资本金5000万日元以下或常用员工50人以下。申请者还必须在磐城市内设有总部或事业所,并被认定会在市内持续经营;同时不得拖欠市税,不得为暴力团成员或社会非难关系者,也不得经营风营法规制对象业种。 ③补助对象经费和内容:补助对象为自交付决定日起至令和9年2月底前完成支付,并可凭收据等确认支付事实的经费。可列入的项目包括商城型EC的初期注册费、出店费、出品费、月额系统利用费、出店代行业务委托费、EC网站制作费、商品照片及视频制作费、自有EC网站的域名、服务器、支付系统、软件和云服务费用等。广告、培训、电脑和平板等硬件、通信费、运费、包装材料及支付手续费等不属于对象。 ④补助率、上限、日程和申请要点:补助率为补助对象经费的三分之二以内,补助上限为30万日元。申请期间为2026年5月14日至2027年1月29日,需在计划着手日前一个月通过在线方式申请。受理采取先到先审方式,已采纳案件的交付决定额达到预算时即截止。交付决定前签订的合同或已着手的事项不予补助,补助金在实绩报告提交、市方确定金额后以精算方式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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