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事业为减轻物价高涨对市民负担,鹿儿岛市对发行Premium付商品券(30%)的商店街等团体助成。补助限度额4,250万日元。对象团体:商店街振兴组合、商店街振兴组合连合会、商店街·通り会、自主活动任意团体(1年以上活动实绩、市内有主要事务所、定款规约等)。补助对象经费:Premium负担额或电子结算积分付与额、事务经费。商品券使用期间6个月以内,使用期限令和8年12月31日まで,实绩报告书令和9年1月29日まで提出。申请受付期间令和8年1月30日至7月31日。各团体1回为限。购入者限市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