令和7年度 宫城县物流事业者经营强化支援事业费补助金(2次募集)

实施机关宮城県 商工金融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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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限金额
¥3,000,000
补助率
50%
实际支出 × 补助率 = 补助金额 (有上限)。支出小则按此比例补助,超过上限则按上限金额发放。不是中签率。
适用地区
宮城県
单一地区

概要

①项目概要:“令和7年度物流事业者经营强化支援事业(2次募集)”是在能源价格、物价、人工费等高涨、县内物流事业者经营环境严峻的背景下,为维持作为县内经济可持续发展不可或缺的基础设施——物流功能,针对应对经营环境变化所开展的经营基盘强化提供支援的制度。该事业活用“物价高涨应对重点支援地方创生临时交付金”实施。物流是制造业、零售业、医疗、农业等所有产业的“血管”,物流费上涨与司机短缺一旦失控,将连锁影响到县内众多企业与居民生活。基于这种问题意识,宫城县将物流事业者的经营基盘强化定位为县级紧急对策,第2次募集面向尚未在第1次募集中获得交付决定的事业者实施。 ②适用对象:第2次募集的补助对象为属于中小企业者的“货物运输事业者”“仓库事业者”“货主事业者”中,在第1次募集中未获得交付决定的事业者。中小企业者指依据中小企业支援法第2条第1项各号规定的公司・个人(除被视为大企业者外)及中小企业团体。货物运输事业者指在县内拥有总公司/营业所的一般・特定・轻型货物汽车运输事业者(仅从事灵柩运输者除外)。仓库事业者指在县内拥有仓库、并在东北运输局以仓库业者身份注册者(仅从事自助仓库者除外)。货主事业者指对货物运输事业者发出货物运输委托并支付费用,从事将货物在县内进行储存、流转等业务的事业者。 ③补助对象经费・补助内容:补助对象事业为以下任一项:(1)由货物运输事业者实施的司机确保(招聘、职场定着、多样化人才职场打造);(2)由货物运输事业者实施的业务效率化・生产性提升(运输效率化・生产性提升・节能化);(3)由仓库・货主事业者实施的针对货物运输事业者的效率化(候货时间削减・装卸作业效率化・共同配送)。可计入的经费包括:报酬、差旅费、委托费、使用费、讲习受讲费・参展费、内装/设备/施工工程费、系统/设备引进费・租赁费、消耗品/备品/车辆采购费、事务费、宣传费等。通用性较高的物品、消耗品(事务用品等)、运营成本、过度库存、燃料油脂等不在补助对象之内。 ④补助率・上限・时间表・申请要点:补助率为二分之一以内,补助上限金额为300万日元(即使在1次申请中实施多个事业,上限也为300万日元)。事业实施期间最长至令和9年2月15日(星期一)。除国家事业之外,可与其他补助・资助制度并用(合计不超过补助对象经费的总额)。县会将补助申请文件及实绩报告文件与县内市町村及县货运协会等共享,仅在誓约书中同意此条款的事业者可应募。建议申请者尽早整理事业计划,明确所选事业类别((1)〜(3))、预期效果指标,并准备好相关报价单、合同样本及司机或仓库员工的人事数据,以便顺利通过审查并启动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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