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仙市 外国人就劳环境等整备事业补助金

实施机关雲仙市
基于官方网页
上限金额
¥300,000
补助率
50%
实际支出 × 补助率 = 补助金额 (有上限)。支出小则按此比例补助,超过上限则按上限金额发放。不是中签率。
截止日期
2027年2月19日 (剩252天)
适用地区
長崎県
单一地区

概要

①事业概要:云仙市为推动市内事业者促进外国人就业并完善接收环境,设立外国人就劳环境等整备事业补助金。通过减轻市内雇用外国人事业者在就劳与生活环境整备方面的负担,同时促进外国人参与地区交流活动,达到外国人才扎根职场与融入地区社会的目标。 ②对象者:在云仙市内直接雇用外国人才的事业者(商工业者、农林渔业者、社会福祉法人等)为对象。但所雇用的外国人才在留资格须为技能实习生、特定技能外国人、技术・人文知识・国际业务、介护外国人或特定活动外国人之一。仅限于令和8年4月13日以后新签订雇用合同的外国人才;变更(更新)在留资格不视为新雇用。已在令和7年度领取过本补助金的事业者不可重复申请。 ③补助对象经费・补助内容:分两类。(1)就劳・生活环境等整备事业:委托料(外语版就业规则编制等)、工事费(外国人住所新建/改修)、备品购入费(生活家电・自行车等)。土地购入费用不在补助范围。(2)国际交流推进事业:需用费(消耗品、材料、印刷费等)、役务费(通信运送费)、使用料/赁借料(会场・设备租用费等)。 ④补助率・上限・时间表・申请要点:补助率 1/2。年额上限 30 万日元((1)与(2)合计);仅申请(2)时上限为 20 万日元。交付申请使用样式第1号 + 誓约书及同意书;实绩报告使用样式第6号,提交期限为令和9年2月19日(星期五)或事业完成后30日中较早者。事业实施计划书须记载地区交流相关目标;实绩报告书须记载长崎县推荐的企业向视频活用情况。咨询:云仙市政府 0957-38-3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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