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明市事业者支援可选补助金

实施机关豊明市産業支援課
基于官方PDF全文
上限金额
¥100,000
补助率
50%
实际支出 × 补助率 = 补助金额 (有上限)。支出小则按此比例补助,超过上限则按上限金额发放。不是中签率。
适用地区
愛知県
单一地区

概要

①事业概要:丰明市事业者支援可选补助金由爱知县丰明市设立,旨在振兴市内小规模企业者等,对其实施的「雇用确保」「人才培育」「销路扩大」「经营革新」四大领域事业所需经费在预算范围内予以补助。实施期间为令和7年度至令和9年度(2025-2027年度)共3年,事业者可根据自身需求从4区分中自由选择申请项目,也可同时申请多个区分。 ②对象者:补助对象需同时满足以下全部要件:(1)为小规模企业者或中小企业者(含个人事业者);(2)在丰明市内设有事业所并开展事业;(3)无市税滞纳;(4)不从事风俗营业等;(5)不从事宗教或政治相关事业;(6)代表者、董事、使用人及其他从业员或构成员等不属于暴力团成员,亦不与暴力团有密切关系。 ③补助对象经费与补助内容:分4区分。「雇用确保」:就职博览会、合同企业说明会等出展费,就职网站及情报志刊登费。「人才培育」:业务相关资格(不含普通汽车驾照、普通二轮驾照、大型二轮驾照及原付驾照)的考试费等。「销路扩大」:展示会、商品展等出展费,事业网页开设费,看板设置或改修费,纸媒以外新媒体宣传费。「经营革新」:无现金支付机器导入费,EC网站开设或入驻费,业务效率化软件及机械等导入费(汎用性高的数字设备如PC等不可)。汇款手续费不属于补助对象;若同一事业从国家、县或其他团体获得其他补助金,需从对象经费中扣除。 ④补助率·上限·日程·申请要点:补助率为补助对象经费(不含税)合计额的2分之1(千日元未満舍去),每事业者上限10万日元。令和7年度至令和9年度3年度内仅可获得1次交付;同一年度内若未达10万日元上限可分次申请。申请须在事业完成后,向丰明市产业支援课或丰明市商工会速やかに提出check sheet、交付申请书兼业绩报告书、事业完成确认书类、支付证明书类、市税完納证明书、交付请求书等必要书类。1月至3月预定申请须事前联络。因属预算范围内交付,可能提前截止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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