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业技术人员高度技术研修受讲费用补助(中央区)
实施机关東京都中央区 区民部商工観光課中小企業振興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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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限金额
¥100,000
补助率
50%
实际支出 × 补助率 = 补助金额 (有上限)。支出小则按此比例补助,超过上限则按上限金额发放。不是中签率。
截止日期
2027年1月29日 (剩237天)
适用地区
東京都
单一地区
概要
①事业概要:本制度是东京都中央区实施的「中央区中小企业技术人员高度研修受讲补助」,对区内中小企业在职的中坚技术人员,在参加由专业研修机构举办的高度技术研修会时所需的受讲费给予部分补助。补助目的是提升以制造业机械技术为代表的中小企业技术人员的技术水平。流程为事后精算型:申请人先与区政府事前商谈,于研修开课1个月前提交申请书类,研修结束后1个月以内提交补助金请求书结算。 ②对象者:须同时满足以下全部条件的中小企业经营者或从业员。须为符合《中小企业基本法》第2条第1项各号规定的中小企业者,且在中央区内连续经营1年以上。法人须在区内有本店登记,个人事业主须在区内有主要营业所。法人需无法人事业税及法人都民税滞纳(个人事业主为个人事业税及住民税)。不得为《风俗营业等规制及业务适正化法》第2条第1项及第4项至第11项及第13项所规定的营业者。不得为视同大企业(みなし大企業)。 ③补助对象经费及内容:补助对象是由专业研修机构举办的高度技术研修会的受讲费。以谘询师、顾问、咨询顾问为生业的人员为自身提升而参加的研修不属于补助对象。申请时需提交:申请书(第1号样式)、业界团体推荐书(如可获推荐)、研修内容及费用明细、企业概要、法人履历事项全部证明书/个人事业主开业届出书副本、最近1年的纳税证明书等。 ④补助率、上限、日程及申请要点:补助率为研修受讲费的1/2(不足1000日元部分舍去),上限为10万日元。申请受付期间为令和8年4月1日(周三)至令和9年1月29日(周五),按先到先得方式受理,预算用尽即截止。流程依序为:事前商谈 → 研修开始前1个月提出申请 → 交付决定 → 受讲 → 受讲结束后1个月内提交请求书 → 入金。各项证明书须为发行日起3个月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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