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京新宿:"节能节能辅助系统与节能节能装置等,日本东京新宿"第四时期".
实施机关環境対策課
上限金额
¥800,000
补助率
70%
实际支出 × 补助率 = 补助金额 (有上限)。支出小则按此比例补助,超过上限则按上限金额发放。不是中签率。
截止日期
2027年3月12日 (剩279天)
适用地区
東京都
单一地区
概要
这是东京都新宿区面向事业所(商业设施)的补助制度,旨在推进节能和创能(新能源发电)设备的导入。通过在新宿区实现脱碳化,同时提高企业经营效率。 制造业、零售业、餐饮业、住宿业等全行业的事业所均可申请,没有特别的企业规模限制。 补助对象包括节能设备(LED照明、隔热窗户、高效空调等)和创能设备(太阳能发电、蓄电池等)的购置和安装费用的一部分。 主要资格条件为在东京都及新宿区内拥有事业所,且正在开展业务活动。 作为令和8年度第4期募集,申请截止日期可能迫近,建议尽早进行申请手续。
标签
节能・脱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