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松市产业用地开发・企业立地促进奖励制度

实施机关山口県下松市産業振興課企業立地推進室
上限金额
¥50,000,000
截止日期
2031年3月31日 (剩1759天)
适用地区
山口県
单一地区

概要

①事业概要:下松市产业用地开发・企业立地促进奖励制度旨在促进市内产业用地开发、推动企业集聚、扩大就业机会及振兴产业。制度对在市内整备产业用地并招商引资的「开发事业者」,以及在该用地新设、扩建或迁入工厂等设施的「立地企业」双方均提供奖励金。实施期间为令和3年6月1日(2021年)至令和13年3月31日(2031年),需在令和13年3月31日前取得事业计划的认定。 ②对象者:本制度对象分两类——(甲)在市内整备产业用地、招揽企业的开发事业者;(乙)在开发事业者整备的产业用地上新设・扩建・迁移(含市内迁移)招商对象业种工厂等的立地企业。招商对象业种依日本标准产业分类:制造业(大类E)、自然科学研究所(小类711)、信息通信业(通信业/信息服务业/互联网附随服务业/数字内容制作配信)、物流・流通业(道路货物运输业、仓库业、包装业等)、批发业(各种商品、纺织・衣服、饮食料品、建材・矿物・金属材料、机械器具、其他批发,但不含代理商・中介业)。 ③补助对象经费・补助内容:奖励金按「区画面积」分级支付,分为面向开发事业者的『开发促进奖励金』和面向立地企业的『企业立地促进奖励金』两项并行制度。区画面积须3,000㎡以上,3,000-不足4,000㎡为300万日元,每增1,000㎡加100万日元,10,000㎡以上为上限1,000万日元。两项奖励金均按区画各支付1次。事业要件:依法取得开发许可,整备拥有3,000㎡以上区画2个以上的产业用地,并与招商对象业种事业者签订买卖合同。 ④补助率・上限・日程・申请要点:上限为一连串开发合计5,000万日元(开发促进奖励金总额上限),立地企业每社1,000万日元(企业立地促进奖励金上限)。立地企业须在新设事业所内常时雇用5人以上(中小企业2人以上)员工并开始营运。申请程序:自取得开发许可之日起3个月以内向产业振兴课企业立地推进室提交申请书及事业计划书。提交前必须事先与产业振兴课沟通咨询,建议尽早联络以协调日程并确认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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