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岛町町内活性化挑战补助金(令和8年度)
概要
①事业概要:上岛町町内活性化挑战补助金面向在町内开展或计划开展事业的经营者,资助其解决地区课题(创造新需求、改善町内服务和机制、吸纳外部需求并在町内发展)所需经费的一部分。令和8年度计划在预算范围内采择2~3件,促进町内经济活性化和居民生活提升,鼓励自立持续的事业创出。 ②对象者:町内经营者或从町外进入町内经营的事业者,须满足以下全部条件:(1) 在町内设置或预定设置事务所、店铺等;(2) 代表者或事业责任者居住或在令和9年3月1日前预定居住在町内;(3) 未拖欠町税等;(4) 补助金交付后半年内能开展事业。暴力团成员、政治团体、宗教团体、国及公共法人等不在对象范围内。 ③补助对象经费・补助内容:分6类——设备费(机械、装置、器具、备品的购置·租赁费及关联工事费)、改修费(事业用建物的改修,住居与事业部分明确分离)、店铺等借入费(事务所/店铺租金,店铺与住居明确分离)、研究开发费(市场调查费、试作品制作费、外包费、专家谢金、差旅费)、广告宣传费(广告刊载、网页、宣传册、DM、贩售促进费)、员工教育训练费(离岛无法取得资格的取得费用、研修讲习费)。1件未满3万日元的物品、单纯的老朽设备更新、土地/建物取得、新建、自用汽车购入及资产形成经费均不属对象。 ④补助率・上限・时间表・申请要点:补助率为补助对象经费的二分之一(千円未満切捨),补助限额200万日元。申请受理期间:令和8年4月28日(火)~令和8年6月30日(火)。补助对象期间:交付决定日~令和9年3月1日(月)17时(实绩报告书须于该日17时前必达)。申请方式:向上岛町观光战略课(濑户内交流馆,〒794-2506 越智郡上岛町弓削下弓削1037-2)持参或邮寄。审查分书类审查与面接审查两阶段,按社会性、必要性、事业性、地区活性化贡献、成长性、地区资源活用、地区连携、町造贡献意欲、实施体制9项评分。事业计划书制作可通过えひめ产业振兴财团(サンサポえひめ)的在线相谈服务获得辅导。事业完成后5年间须每年度提交实施报告(样式第9号),5年内中止事业或迁出町外须返还补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