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重县碳中和实现技术开发等支援事业费补助金(令和8年度)
实施机关三重県 雇用経済部 新産業振興課 ものづくり推進班
上限金额
¥5,000,000
补助率
50%
实际支出 × 补助率 = 补助金额 (有上限)。支出小则按此比例补助,超过上限则按上限金额发放。不是中签率。
截止日期
2026年6月15日 (剩9天)
适用地区
三重県
单一地区
概要
三重县面向在县内设有总部或事业所并在县内实施项目的企业,支持围绕碳中和的技术开发、实证事业和FS可行性研究。对象包括氢、氨、生物燃料、下一代太阳能电池等利活用及供应链构建。补助率为大企业最高1/3、中小企业最高1/2,上限分别为350万日元和500万日元。申请期间为2026年5月11日至2026年6月15日17:00(JST)必达,可邮寄或邮件提交。
标签
制造业电力・燃气・水务节能・脱碳研究开发设备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