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适用

FY2019 "JCM基金补助金方案(国家间信贷系统供资支助项目)" ≪2nd

实施机关公益財団法人地球環境センター(GEC)
上限金额
¥2,000,000,000
补助率
50%
实际支出 × 补助率 = 补助金额 (有上限)。支出小则按此比例补助,超过上限则按上限金额发放。不是中签率。
截止日期
2026年7月24日 (剩48天)
适用地区
全国适用
47 个都道府县

概要

本事业是日本与发展中国家之间二国间碳信用制度(JCM)框架下,支持日本企业在东道国投资温室气体减排设备以创造碳信用的补助项目。 申请对象限于在 JCM 合作发展中国家实施能效改善、可再生能源引入或其他减碳技术设备的日本法人企业。 补助对象包括东道国的设备购置和安装工程费等,具体补助率和上限金额以公开募集要领为准。 申请前需获得合作国政府和国际相关机构的同意,并通过环境省的事前审批程序。 令和 8 年度第二轮募集,应募期限受限;申请企业需及时查阅环境省和相关部门官方网站获取详细的募集要领和采选要件。

标签

海外拓展节能・脱碳设备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