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野志,长野前传. ] 促进就业

实施机关茅野市
上限金额
¥50,000
适用地区
長野県
单一地区

概要

这是长野县茅野市的地区雇用促进补助金制度,向在市内事业所雇用中高年龄劳动者、育儿世代等对象人员作为常用劳动者并连续雇用1年以上的事业主提供激励金。 申请资格为在茅野市内拥有事业所的事业主(不含国家机关、地方公共团体及公共企业体),且被雇用的对象人员必须在茅野市内居住。 补助额为每位对象员工最多50,000日元(根据员工类别分别为15,000日元、20,000日元或50,000日元),每名员工仅限支付一次,符合条件的常用劳动者是指雇用期间无固定期限、或每周法定工作时间20小时以上且连续雇用1年以上的员工。 补助金每名对象劳动者限支付一次,且在特定条件下(如育儿女性从兼职转为正式员工)可能被列为不适用对象。 由于补助采用定额支付形式,准确判断目标员工的属性分类至关重要,与茅野市商工课的早期沟通协调是明确申请资格要件和确保申请成功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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