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次产业化挑战支援事业补助金
实施机关鯖江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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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限金额
¥400,000
补助率
50%
实际支出 × 补助率 = 补助金额 (有上限)。支出小则按此比例补助,超过上限则按上限金额发放。不是中签率。
适用地区
福井県
单一地区
概要
①事业概要: 「6次产业化挑战支援事业补助金」是市町村级地方自治体设立的补助制度,支援市内农业者及市内事业者使用市内农产品开发加工品、或推进市内农产品高附加价值化销路开拓的事业,将一次产业(农业)·二次产业(加工·制造)·三次产业(流通·销售)在地域层面进行融合(6次产业化)。 ②对象者: 以下任一者: (1) 市内农业者;(2) 市内农业者为主体组成的团体;(3) 市内拥有事业所的企业及个人事业者。申请多数时优先新规取り組み者(迄今未受过助成的事业者)。补助金支付在预算范围内执行。 ③补助对象经费与补助内容: 路径(1) 使用市内农产品的加工品开发事业:对象经费为备品购入费·修缮费·工事请负费等,需具备年间30万日元以上的销售额计划。路径(2) 市内农产品高附加价值化销路开拓事业:对象经费为受讲料·旅费·消耗品费·印刷制本费·通信运搬费·广告宣传费等,需具备年间20万日元以上的销售额计划。补助金交付申请书的事业计画部分需具体记入市内农产物的使用量及销售计划(价格·数量·销售对象)。 ④补助率、上限、日程及申请要点: 两条路径补助率均为1/2以内。上限分别为40万日元(路径1)·20万日元(路径2)。补助对象经费需达5万日元以上的事业;目的外余地大的低额(约1万日元未满)物品或汎用性事务机器等不属对象。多年度计画时以事业开始起2年度为限,各路径原则上每年仅1次补助。事业实施年度的翌年需提交实施状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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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林水产业制造业零售业餐饮服务新业务・创业销路开拓地区活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