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冈县:「小规模企业经营能力提升事业费补助金」≪第2次受付≫(令和8年度)
实施机关経済産業部商工業局経営支援課
上限金额
¥500,000
补助率
67%
实际支出 × 补助率 = 补助金额 (有上限)。支出小则按此比例补助,超过上限则按上限金额发放。不是中签率。
截止日期
2026年6月22日 (剩16天)
适用地区
静岡県
单一地区
概要
静冈县为小规模企业的经营能力提升提供的补助金,通过支持事业计划的制定和执行来促进地方经济的活跃。对象是静冈县内的小规模事业者,包括商业服务业5人以下员工或制造业等20人以下的企业。补助对象包括设备投资、销售推广费和人才培养费等经营能力提升所需的经费,补助率为2/3,上限金额根据业种不同而异。申请企业需要具备事业实绩且能够制定经营改善计划。由于是第二次申请受理,申请截止期限受限,需要提前准备申请材料。
标签
设备投资销路开拓新业务・创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