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崎县长崎市:「长崎市省能源设备更新支援补助金(令和8年物价高涨对策相关)」

实施机关長崎市 経済産業部 新産業推進課 誘致ものづくり支援係
上限金额
¥5,000,000
补助率
67%
实际支出 × 补助率 = 补助金额 (有上限)。支出小则按此比例补助,超过上限则按上限金额发放。不是中签率。
截止日期
2026年10月30日 (剩146天)
适用地区
長崎県
单一地区

概要

长崎市为应对物价高涨而推出的能效设备更新支持补助金制度。 住宅和事业所业主可申请,将现有设备更新为节能产品。 具体的补助上限金额和补助比例需向市相关部门确认,公开信息有限。 申请需提交更新前后的设备规格确认书等文件,且新设备必须符合认证标准。 由于申请期限为令和8年度内,建议及早与市相关部门沟通咨询。

标签

设备投资节能・脱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