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经济安保信息保护活用民间企业等信息保全设施导入支援补助金(令和8年度第1次公募)
概要
本补助金由日本经济产业省贸易经济安全保障局总务课信息保全室在令和8年度(2026年度)实施。在地缘政治风险加剧、国际安全保障环境日趋严峻的背景下,通过《重要经济安保信息保护活用法》(令和6年法律第27号)的适当制度运用,支持民间企业和独立行政法人构建信息保全体制,实现官民共享威胁与风险信息,向坚韧的供应链转型等,从而为我国经济安全保障作出贡献。 申请对象为满足以下要件的民间企业及独立行政法人:①在日本拥有据点;②具备切实执行本事业的组织与人员;③具备顺利执行所需的经营基础及充分的资金管理能力;④未被经济产业省采取补助金交付停止措施或指名停止措施;⑤配合经济产业省的EBPM(基于证据的政策立案)相关举措;⑥参加过说明会或接受过负责人说明者。须为经济产业大臣可能认定为同法第10条第1项的适合事业者、且可能根据第3条第1项被提供重要经济安保信息的对象。 补助对象经费为事业执行直接所需的费用,分为6类:(1)设计费、(2)设备费、(3)工事费、(4)备品费、(5)外注费、(6)杂项经费(通信运输费、水电气费、设备修缮保养费、翻译口译费、文献购入费等)。非对象经费包括补助人员人件费(含人材派遣)、交通费/差旅费、会议费、谢金、事业实施期间发生的事故/灾害处理费等。提案书须记载既存设施(既存金库等)活用可能性的研讨情况,并按照内阁府制定的运用基准与指南记载办公室等的具体措施。 补助率与上限:独立行政法人定额(10/10)3,000万日元;中小企业2/3以内上限2,000万日元;大企业1/2以内上限1,500万日元。被大企业实质控制的中小企业适用大企业的补助率与上限。事业实施期间为交付决定日(预计令和8年9月上旬至下旬)至令和9年2月26日(周五)。募集期间为令和8年5月18日(一)至6月26日(五)12时必达,说明会5月26日(二)11:30举行,登记截止5月25日17时。申请书类(样式1申请书、样式2提案书、公司概要、财务报表)须一并装入一个信封,亲自递交至经济产业省贸易经济安全保障局总务课信息保全室(〒100-8901 东京都千代田区霞が関1-3-1)。邮寄、电子邮件、传真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