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适用

老年人、残疾人和求职者就业组织:为重型人员提供社区支助补助金

实施机关独立行政法人高齢・障害・求職者雇用支援機構
上限金额
¥60,000
补助率
75%
实际支出 × 补助率 = 补助金额 (有上限)。支出小则按此比例补助,超过上限则按上限金额发放。不是中签率。
适用地区
全国适用
47 个都道府县

概要

该补助金制度旨在促进重度残疾人等的就业,通过补助雇用企业向残疾员工支付的与通勤相关的住房津贴。 对象是雇用重度残疾人等的事业主(不限行业和公司规模)。 补助涵盖向符合条件的残疾员工支付的住房津贴的部分费用(具体补助率和上限金额需进一步确认)。 员工必须获得重度残疾人认定或符合项目规定的资格标准。 通勤必要性的认定和劳动条件的适当设置是申请时的关键审查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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