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马县东吾妻町:「东吾妻町中小事业者持续化及SDGs推进补助金」(令和8年度)
实施机关東吾妻町役場 まちづくり推進課
上限金额
¥300,000
补助率
50%
实际支出 × 补助率 = 补助金额 (有上限)。支出小则按此比例补助,超过上限则按上限金额发放。不是中签率。
截止日期
2027年1月29日 (剩237天)
适用地区
群馬県
单一地区
概要
群马县东吾妻町为地方中小企业的事业延续和经营稳定提供支持,同时推进符合可持续发展目标(SDGs)的经营转型补助制度。 补助对象为东吾妻町内的中小企业及小规模经营者,包括法人和个人事业主。 补助范围包括设备投资、能源节约对策、数字化推进、新业务拓展等与事业延续和SDGs相关的经费。 申请者需证明近期经营状况稳定,并提交与SDGs目标相关的具体事业计划。 地区经济活化和环保可持续经营加速推进,町内事业者应及早咨询以把握这一关键机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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