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置店铺等活用补助金
概要
①项目概要:本补助金由东三好町实施,目的在于促进町内空置店铺等的再利用,带动町内热闹度与商业活力。对象是在町内空置店铺等开展事业的个人或法人,町政府补助其店铺改修费用的一部分。官方页面也说明,面向在东三好町内空置店铺等从事零售业、餐饮服务业、卫星办公室事业等的经营者,补助店铺改修经费。要纲中的空置店铺等,是指过去曾用于商业等用途、之后关闭的店铺等,但位于大规模小卖店内的店铺不包括在内。 ②对象者:申请人须为满足全部条件的个人或法人。必须没有拖欠町税;空置店铺所有者与申请人之间不得属于同一世带、共同生计者或二亲等以内亲属;已经在町内开店的申请人迁入空置店铺时,不得使原町内店铺变成空置店铺。拟开设总部在町外的加盟连锁店者不属于对象。过去已经获得同一补助金者、与暴力团有关者也不符合条件,但若补助对象的空置店铺不同,要纲规定了例外。 ③补助对象经费与内容:补助对象事业为补助对象者在町内空置店铺等实施的零售业、餐饮服务业、卫星办公室事业,以及其他町长特别认可的事业。事业须在提交交付申请日所属年度内实施,且补助对象经费的支付也须在该年度内完成。同一经费不得已经获得或计划获得国家、除本町以外的地方公共团体、公益法人等补助,或本町其他补助。补助对象经费为将空置店铺等用于该事业所需的改修费用;建筑物或土地取得费用以及相关搬迁补偿费用不属于对象。 ④补助率、上限、日程与申请要点:补助金额为扣除消费税及地方消费税后的补助对象经费二分之一以内,上限50万日元,未满1,000日元的尾数舍去。官方页面为2026年4月1日的案内,并提示可能因预算情况在年度中途停止受理。申请必须在补助对象事业开始前提交,事业开始后的申请不被认可。交付申请书需附事业计划书、租赁合同复印件(租赁空置店铺者)、位置图、现况照片、改修图纸及报价书、誓约书兼同意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