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岛县中小企业特别高压电费支援补助金

实施机关福島県商工労働部経営金融課
基于官方PDF全文
上限金额
¥30,000,000
截止日期
2026年6月12日 (剩6天)
适用地区
福島県
单一地区

概要

①事业概要:本补助金由福岛县商工劳动部经营金融课实施第7次公开募集,旨在援助受电费暴涨影响、经营严峻的中小企业。对在福岛县内设有事业所并签订特别高压电力合同(或在商业设施等使用特别高压电力)的中小企业,按令和8年1月至3月期间的特别高压电力使用量发放支援金,以减轻负担。 ②对象者:福岛县内设有事业所的中小企业者、小规模企业者及组合等,且直接与电力公司签订特别高压电力合同,或入驻特别高压受电设施并实际负担电费的承租事业者均可申请。准大企业、国家或地方公共团体运营者、公共法人、风俗营业、政治团体、宗教团体、领取其他国/县电费减免补助者、福岛县持股25%以上者、县税滞纳者及暴力团关系者均不在对象之列。 ③补助对象经费・补助内容:补助对象为令和8年1月1日至3月31日使用的特别高压电费。单价:1月、2月使用分每kWh 2.3日元;3月使用分每kWh 0.8日元,以实际用电量相乘计算交付额。承租户的支援金可由设施所有人/管理者统一申请,再按各承租户使用量比例分配。 ④补助率・上限・日程・申请要点:交付上限为制造业等一般事业者3,000万日元以内,发电事业者200万日元以内。受理期间令和8年5月11日(周一)至6月12日(周五),支付时期约令和8年8月。申请须通过 jGrants 电子申请(需 GBizID)或邮寄两种方式之一。必备资料:样式第1号(交付申请书兼请求书)、誓约书(样式第4号)、暴力团排除同意书(样式第5号)、特别高压电力合同种别确认资料、电力使用量确认资料、3个月内法人登记事项证明书(仅法人)、银行口座确认资料(存折复印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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