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井县优良产业废弃物处理业者育成支援事业补助金(培训、ISO14001/EA21认证取得支援)
概要
①事业概要:本补助金为『优良产业废弃物处理业者育成支援事业补助金』,由福井县能源环境部循环社会推进课负责交付。目的是支援以取得『优良产业废弃物处理业者』认定为目标的产业废弃物处分业者及已取得认定的处分业者,通过提升产业废弃物再资源化和减量化的水平,推进资源循环。事业分为3类:育成事业(エコアクション21认证等)、育成事业(研修受讲等)、支援事业。 ②对象者:在福井县内拥有产业废弃物处理设施,已取得废弃物处理法第14条第6项规定的产业废弃物处分业许可,或同法第14条之4第6项规定的特别管理产业废弃物处分业许可的事业者。育成事业需具备『积极争取优良认定,且预计通过本补助金能申请认定』的条件;支援事业需为『已取得优良认定且积极致力于知识技术提升』的事业者。能够适切确实地执行补助对象事业、能进行包含必要信息的准确实绩报告也是必需条件。宗教/政治活动、暴力团关系、违反公序良俗者均不可申请。 ③补助对象经费及内容:育成事业(EA21/ISO14001认证等)支援初次审查、认证、登录所需经费。育成事业(研修受讲等)及支援事业支援研修会、研讨会的旅费、资料购买费、受讲料、外部讲师/咨询师谢金、讲师旅费、委托料。支援事业还可支援自社举办的印刷装订费、会场费。生产设备、原材料、个别营业经费、交付决定日以前的支出、消费税及汇款手续费均不可对象。 ④补助率/上限/进度/申请要点:3种事业的补助率均为1/2,补助上限额各为20万日元(200,000日元,千日元以下尾数舍去)。同一事业者可同时申请EA21认证和研修受讲两项。提交材料:申请书(样式第1/3/4号)+事业计画书+收支预算书+各种证明(受讲申込书写、见积书、登录审查申込书草案、外部讲师经历)+县税滞纳证明书或样式第2号同意书+消费税未滞纳证明书。交付决定日为补助对象期间开始日,至当年度末。10万日元以上支出原则上需多家报价。实绩报告需在事业完成后1个月内或次年度4月10日前提交(以早者为准)。咨询:福井县循环社会推进课 TEL 0776-20-03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