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户市节能设备更新补助金
概要
神户市“节能设备更新补助金”面向受能源价格高涨影响的市内经营者,支持其将事业活动中正在使用的业务用设备更新为节能设备。该制度活用国家重点支援地方交付金,目标是通过持续降低电费、燃料费等运营成本,强化企业经营基础,并促进新的设备投资、工资提升和市内经济活力。官方于2026年5月22日发布申请受理公告,本次核对了市官网详细页面、募集要领、交付要纲、FAQ及报价参考格式。 补助对象为在神户市内设有事业所的中小企业者和中坚企业者,个人事业主也包括在内。申请者须负有神户市税纳税义务,且不存在滞纳或未申报税款。社会福祉法人、医疗法人、学校法人、一般社团或财团法人等非公司法意义上的公司,以及视同大企业、暴力团相关者、性风俗相关特殊营业、以宗教或政治活动为主的事业者等不属于对象。第一期和第二期合计每个事业者只能申请一次。 补助经费包括在神户市内事业所更新现有业务用设备所需的设备本体购置费、一体化附属设备购置费、安装工程费、既有设备撤除处理费和搬运费等。对象设备为业务用高效率空调、业务用热水器、冷冻冷藏设备、产业用电机和LED照明,并须满足国家设备目录、领跑者标准、绿色采购标准或荧光灯等更换为LED器具本体等要求。新设、家庭用产品、租赁或二手品、交付决定前已安装完成的设备,以及税前总额不足30万日元的项目不符合条件。 补助率为补助对象经费的二分之一。通常下限15万日元、上限50万日元;但完成或获准参加兵库县・神户市脱碳经营学校、或属于神户产业・就业支援财团碳中和支援事业对象等企业,先到先得40件内上限提高至75万日元,因此 amount_max 设为750,000日元。第一期申请为2026年6月22日10时至7月24日17时,第二期为8月3日10时至9月11日17时,预算用尽则提前截止。设备更新、付款和实绩报告须在2027年1月31日17时前完成,申请通过e-KOBE在线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