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人力资源保障扶持性企业成本补助金是瑞华八年的补助金制度,用于支持中小企业为聘用正式员工而开展的再生活动。 目标为位于石家庄市中心城区的中小企业,包括在本市有地址的个体工商户在本市经营的情形. 中小企业以中小企业的基本法为基础,资本不足30亿日元或不到300名员工,包括制造业,建筑业和运输业. 此外,还必须不设城市税、不设黑帮、不附属公司、不进行与性和道德有关的特别销售、不设立政治、宗教组织等,不设立“信息网站”或经营联合公司简报的人。 目标业务是旨在雇用全市全职员工的工作活动,包括工作サイト,实习和职业教育,与工作サイト有关的选择,以及联合公司简报的展览费用(包括网络托管). 另一方面,它没有资格享受消费税、国内商业、限于纸媒的工作信息出版费、场地借款费、旅费和成功的转介服务等145项奖励费。 辅助费率为目标支出的1/d,限额为30万日元. 申请将于2019年4月1日到预算达到后2019年3月31日结束,在赠款决定之前的QQ或支付额将被排除在外. 提交申请表,业务计划,收入预算,质押,报价,申请人确认文件,支付凭证,核对表等,并在业务完成后30日内或者2019年3月31日上旬前报告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