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华八年文化艺术推广活动费补助"≪2nd.
实施机关香川県
上限金额
¥1,000,000
补助率
67%
实际支出 × 补助率 = 补助金额 (有上限)。支出小则按此比例补助,超过上限则按上限金额发放。不是中签率。
截止日期
2026年7月3日 (剩27天)
适用地区
香川県
单一地区
概要
香川县为促进文化艺术振兴和地域文化发展而实施的补助金制度,旨在支持县内文化艺术活动并扩大创意表达的机会。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包括在香川县开展非营利、具有公共利益价值的文化艺术活动的法人、团体和个人事业者。 补助额度上限和补助率由招募要项规定,文化艺术活动费、公演企划费、展览费等为对象经费。 申请者需提交活动计划书和收支预算书,经县审查和采纳,资金来自令和8年度预算范围。 作为第2次募集,申请截止期限受限,及时确认招募要项和提前准备申请是成功的关键。
标签
地区活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