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补助金旨在加快房价高涨的大都市圈既有住宅流通,促进年轻家庭和育儿家庭的可负担住房供应。 申请主体为取得国土交通省或都道府县知事许可的宅地建物取引业者,在首都圈、近畿圈、中部圈及札幌、仙台、广岛、福冈都市圈的指定区域内处理空置房或预计闲置的住宅。 补助内容包括既有住宅状况调查(检验)5万日元/户、翻修设计方案3万日元/户、修缮工程5万日元/处、最高15万日元/户,单户最高补助额23万日元。 既有住宅状况调查为必须项目,修缮对象限于该调查发现的结构耐力主要部分和给排水设施。 交付申请期间为令和8年3月23日至11月30日,完成实绩报告期限为12月25日,因预算用尽即停止受理,需尽早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