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谷市创业者支援事业补助金
实施机关深谷市 産業振興部 商工振興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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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限金额
¥200,000
补助率
50%
实际支出 × 补助率 = 补助金额 (有上限)。支出小则按此比例补助,超过上限则按上限金额发放。不是中签率。
适用地区
埼玉県
单一地区
概要
①事业概要:深谷市起业家支援事业补助金由深谷市产业振兴部商工振兴课主管,旨在振兴和活化市内产业,针对在深谷市新创业的人士,对其设立事业所、店铺所需经费以及开业时的广告宣传费的一部分予以补助。申请按《深谷市起业家支援事业补助金交付要纲》(样式第1号)办理。 ②对象者:在深谷市内新创业、或创业6个月以内的居民,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 在市内居住并登记于住民基本台账;(2) 在市内已设立或拟设立事业所;(3) 无市税滞纳;(4) 需许认可的行业已取得相应许认可;(5) 经营的业种属于《中小企业信用保险法施行令》第1条所列行业(农业、林业、渔业、金融保险业除外)且为市长认定的合适行业;(6) 已取得深谷商工会议所或深谷市商工会的推荐;(7) 已登记或已申请登记成为深谷市地域通货「葱币(ネギー)」加盟店。可能涉及风营法接待行为的行业不予对象。 ③补助对象经费・补助内容:补助对象分两类:第一类为「事业所等开设经费」,包括开设事业所所需的设备、备品购入费、设备设置费等;第二类为「广告宣传费」,包括开业时的报纸广告费、传单制作及发放费用。消费税不在补助范围内,凡领收书未明示消费税金额者,将扣除相当税额后核算。事业专用车辆若准备好领收书等必要书类亦可纳入对象。 ④补助率・上限・日程・申请要点:补助率为对象经费的1/2(千円以下舍去),补助上限20万円。申请前必须先到深谷商工会议所或深谷市商工会接受起业咨询和经营指导。须准备的资料包括交付申请书(样式第1号)、住民票抄本、登记事项证明书(法人)、开废业届(个人)、营业许可证(许认可业种)、市税完纳证明、经费支付证明书(明细书与领收书)、商工团体推荐书及市长认定必要的其他文件。受理地点:深谷市仲町11-1,深谷市产业振兴部商工振兴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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