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梨滨町共享办公空间建设事业补助金

实施机关湯梨浜町
基于官方PDF全文
上限金额
¥1,000,000
补助率
50%
实际支出 × 补助率 = 补助金额 (有上限)。支出小则按此比例补助,超过上限则按上限金额发放。不是中签率。
适用地区
鳥取県
单一地区

概要

汤梨滨町共享办公空间建设事业补助金,是支援在町内建设共享办公空间(Coworking Space)的事业者的制度。其交付目的为:通过支援在町内建设可供劳动者、学生等各种属性人员共享桌椅、网络设备、会议室及其他实务所需环境,进行工作与交流的场所,促进人才的地域间交流,营造町的活力与繁荣。 补助对象者为在町内开展共享办公空间建设事业且满足以下要件者:(1)无町税等滞纳;(2)不是《暴力团员不当行为防止法》所规定的暴力团关系者。事业要件包括:与相关法令所管官署协议并完成必要手续、不属于宗教或政治活动、不伴随违背社会良识或违法行为、未接受国家·县·町其他补助金。事业必须在交付决定年度内町长另定日期前完成。 补助对象经费分为三类:(1)设施整备费(电气·电话配线工事、照明·空调·安全相关机器设置工事、固定式隔断设置工事、既存设备拆除处分等);(2)通信环境整备费(Wi-Fi或LAN环境构筑所需机器购入及设置工事);(3)什器·机器导入费(桌椅、沙发、投影仪、屏幕、移动式隔断、外借电源等共享办公运营上必要之什器·机器购入及设置工事)。消费税及地方消费税除外。 补助金额为补助对象经费的二分之一(不足1,000日元舍去),上限100万日元。事业完成后半年内须开始供用,并须以5年以上期间用于共享办公空间用途,由补助对象者自行运营与维护管理。申请须于事业着手前,将交付申请书(样式第1号)连同事业计画书·收支预算书(样式第2号)、运营计画书(样式第3号)、补助对象经费内訳之契约书或见积书或Catalog影本、位置图及整备内容图面、着手前现场照片、登记事项证明书、租赁契约书影本、市町村税纳税证明书等一并提交町长审查。本告示自令和8年4月1日(2026年4月1日)施行。

标签

不动产・租赁其他服务业信息服务・软件设备投资地区活性化新业务・创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