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省日喀则市:“促进中小企业节能设备辅助系统”

实施机关倉敷市 環境局 環境政策部 地球温暖化対策室
上限金额
¥3,000,000
补助率
33%
实际支出 × 补助率 = 补助金额 (有上限)。支出小则按此比例补助,超过上限则按上限金额发放。不是中签率。
截止日期
2027年3月31日 (剩298天)
适用地区
岡山県
单一地区

概要

倉敷市为支持中小企业导入节能设备和可再生能源设备,促进企业经营效率提升和碳中性化目标而设立的补助制度。 对象为在倉敷市拥有事业所的中小企业,其中制造业、建设业、运输业以资本金3亿日元或员工300人以下为准;批发业以1亿日元或员工100人以下为准;零售业、服务业以5000万日元或员工50人以下为准。 补助内容包括LED照明、空调、锅炉等节能设备,以及太阳能发电、蓄电池等可再生能源设备的安装费用的一部分。 申请企业需在倉敷市继续经营事业,且拟导入设备必须符合补助对象要件。 具体补助率、上限金额因年度而异,建议及早向倉敷市産業振興部咨询确认最新政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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