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潟市】新规采用活动支援事业补助金

实施机关新潟市 経済部 雇用・新潟暮らし推進課
基于官方PDF全文
上限金额
¥200,000
补助率
50%
实际支出 × 补助率 = 补助金额 (有上限)。支出小则按此比例补助,超过上限则按上限金额发放。不是中签率。
截止日期
2027年2月28日 (剩267天)
适用地区
新潟県
单一地区

概要

①事业概要:新泻市新规采用活动支援事业补助金针对计划录用应届毕业生的市内中小企业等,对其利用自社管理的招聘相关网站等开展招聘宣传活动所需经费给予补助,目的是通过向应届毕业生传递市内中小企业等的魅力,强化中小企业等的人才确保,并促进大学生等在新泻市内就业。制度根据新泻市补助金等交付规则制定,自令和8年4月1日施行至令和9年3月31日失效。 ②对象者:在新泻市内拥有主要或从属事业所的中小企业等。总公司位于市内的须开展(或计划开展)就业地点包含市内的应届毕业生招聘;总公司位于市外的须将就业地点限定为新泻市内的应届毕业生招聘。还须满足无市税滞纳、非风俗营业、非政治/宗教团体、与暴力团无关系,并已向「にいがたWORK+ネットワーク」提交登录申请。 ③补助对象经费・补助内容:(ア)面向应届毕业生、由自社管理的招聘相关网站的制作或改修费用;(イ)面向应届毕业生、由自社管理的企业介绍视频的制作费用。但制作(イ)时必须刊载于(ア)。消费税、地方消费税、各类手续费(银行汇款手续费等)以及已获得国・县・市等其他制度补助的经费均不在对象内。委托方必须为新泻市内事业者,且不得为与申请者有实质性支配关系或利害关系的关联公司。 ④补助率・上限・日程・申请要点:补助率为补助对象经费的二分之一,限度额为每一事业所20万日元(千日元以下舍去)。若令和5年度以后曾接受过本补助金,则限度额为每一事业所10万日元。同一事业所未达上限前可多次申请。申请须在事业着手前提交交付申请书(样式第1号)及收支预算等报告书(样式第2号)、事业计划书(样式第3号)、内容确认书(样式第4号)、见积书、中小企业等证明文件、纳税证明书(申请前3个月内开具)、暴排誓约书、WORK+登录申込书副本等。实绩报告须在事业完成后30日内或令和9年2月28日中较早者之前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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