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座市经营革新计划支援事业补助金
实施机关新座市役所 産業振興課
基于官方PDF全文
上限金额
¥100,000
补助率
50%
实际支出 × 补助率 = 补助金额 (有上限)。支出小则按此比例补助,超过上限则按上限金额发放。不是中签率。
截止日期
2027年2月26日 (剩265天)
适用地区
埼玉県
单一地区
概要
①事业概要:新座市经营革新计划支援事业补助金面向已获得埼玉县或其他都道府县批准的「经营革新计划」的市内事业者,对其依据该计划实施的事业经费的一部分进行助成,支持销路开拓、销售扩大与利润提升。经营革新计划是事业者制定的、围绕新商品开发生产、新服务开发提供等新事业活动的中期事业计划,由各都道府县采用择优审批方式予以认定。 ②对象者: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⑴在新座市内拥有事务所、店铺等并实际经营的法人或个人事业主;⑵未拖欠市税;⑶于令和4年(2022年)4月以后获得经营革新计划承认(埼玉县及其他都道府县承认均可)。即使新座市内无本店或分店登记,只要市内存在实际经营实体即可申请。 ③补助对象经费・补助内容:依据已批准的经营革新计划执行事业所发生的经费。具体包括:机械购入、备品购入、构筑物(工事费)、软件购入、租赁资产、开发费等资产形成经费,以及广报费、外包费、租赁费、修缮费等销售费用与一般管理费。维持管理费仅限「3个月分」。人件费、进货费、水电气、通信、房租、通用性备品、汇款手续费、接待交际费、土地购入费等均不予对象。市外导入经费以及交付决定前已签约/支付的费用也不在对象之内。 ④补助率・上限・日程・申请要点:补助金额为对象经费的「2分の1」(不足千日元舍去),补助上限为10万日元。交付申请截止令和9年(2027年)2月26日,实绩报告截止令和9年3月31日。预算上限达到即受理结束。申请流程:⑴向新座市商工会申请经营革新计划→⑵承认→⑶向市提交交付申请→⑷交付决定→⑸事业实施→⑹提交实绩报告→⑺交付额确定→⑻提交请求书→⑼补助金到账。同一经费不可与国、县其他补助金重复领取。每个经营革新计划可申请1次,若有多个承认事业则每个事业各自可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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