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长战略基金 创业支持事业(F/S 支援)

实施机关公益財団法人石川県産業創出支援機構(ISIC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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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限金额
¥1,000,000
补助率
100%
实际支出 × 补助率 = 补助金额 (有上限)。支出小则按此比例补助,超过上限则按上限金额发放。不是中签率。
截止日期
2026年6月12日 (剩6天)
适用地区
石川県
单一地区

概要

本事业是公益财团法人石川县产业创出支援机构(ISICO)实施的「成长战略基金 创业支持事业」中的 F/S(可行性研究)支援部分。其目的是通过活用大学研究种子等,孕育飞跃成长的事业,对未来有望牵引石川县经济的初创企业(Startup),支援其确立革新技术、事业化及社会实装等举措。与渐进成长的一般创业不同,本事业以「以革新技术或商业模式在全球创造新价值并急速成长」的初创企业为对象。 补助对象须满足以下全部条件:(一)符合上述目的的初创企业;(二)符合以下任一情形:①在事业公募年度结束后原则上 3 年以内(令和 12 年 3 月 31 日前)拟于县内提交开业届或进行总店/分店登记;②令和 8 年 4 月 1 日起业后 5 年以内、已于县内提交开业届或总店/分店登记、且符合中小企业基本法定义的中小企业者。但被大企业实质控制的「视同大企业」不在对象之列。须无违法违规问题,无反社会势力关系;未成年人须取得法定代理人同意。 补助对象事业为以下任一:(1)市场调查、(2)专利调查、(3)概念验证(POC)、(4)试作开发。补助对象经费包括原材料费、差旅费、酬金、机械装置费、产业财产权导入费、外注费、分析等费、事务费、调查·营销费、委托费及其他理事长认可的经费。消费税·地方消费税、银行汇款手续费、办公室房租·保证金·水电费、自社人件费、特许加盟料、各种保险费等均不在补助范围内。 补助率为对补助对象经费的定额补助(10/10 以内),最大补助金额为 100 万日元(不满 1,000 日元部分切舍)。事业实施期间自交付决定日起 1 年以内(可跨年度)。公募期间:令和 8 年 4 月 20 日(一)~令和 8 年 6 月 12 日(五)16 时必到。7 月上旬书面审查会,8 月中旬决定采择者(采择件数预计 5 件左右)。提出书类含样式第 1 号事业计划书、别紙事业计划书、决算书或确定申告书副本、企业概要等。提交方式仅限邮件或邮寄(不接受 FAX)。同一年度内「F/S 支援」与「Acceleration 支援」只能择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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