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布志市挑战补助金

实施机关志布志市シティセールス課
基于官方网页
上限金额
¥500,000
补助率
67%
实际支出 × 补助率 = 补助金额 (有上限)。支出小则按此比例补助,超过上限则按上限金额发放。不是中签率。
截止日期
2026年11月10日 (剩157天)
适用地区
鹿児島県
单一地区

概要

①事业概要:志布志市挑战补助金由鹿儿岛县志布志市City Sales课实施,旨在支持市内工商业者开展有助于提升销售额的新举措,包括新产品/新服务的开发与提供、销售渠道扩大以及事业转型、业种转换、事业再构筑等挑战性项目,以促进区域经济活力和事业者竞争力。 ②对象者:依据《中小企业等经营强化法》第2条第1项的中小企业者,或开展收益事业的一般社团法人、公益社团法人、一般财团法人、特定非营利活动法人,且需在志布志市内拥有恒常性事业所并从事工商业;个人需在市内有住所,法人需在市内设有本店所在地;无市税滞纳;过去5年内未领取过创业开业补助、店铺改装补助、小规模事业承继者支援补助;需接受志布志市商工会经营咨询并获取推荐书;风俗营业、特许经营连锁事业除外。 ③补助对象经费・补助内容:截至令和8年(2026年)3月1日产生的经费为对象,包括事业所改装费、设备及备品购置费(备品单件10万日元以上)、宣传费、成分分析及检测费用。对象经费合计不足20万日元的不予补助。 ④补助率・上限・日程・申请要点:补助率为对象经费的三分之二(2/3)以内,上限50万日元。一年举办4次审查会,第1回截止令和8年5月8日,第2回7月10日,第3回9月10日,第4回11月10日。申请前必须接受志布志市商工会经营咨询并取得推荐书;审查时申请者需进行5分钟陈述及10分钟答辩。事业完成后须及时提交实绩报告书。事业开始后3年内自行迁移或废业的,将按比例返还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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