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中心既有店铺支援补助金(前桥市 令和8年度)
实施机关前橋市役所にぎわい商業課商業振興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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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限金额
¥1,000,000
补助率
50%
实际支出 × 补助率 = 补助金额 (有上限)。支出小则按此比例补助,超过上限则按上限金额发放。不是中签率。
截止日期
2027年2月28日 (剩267天)
适用地区
群馬県
单一地区
概要
1)事业概要:前桥市令和8年度『市中心既有店铺支援补助金』,旨在支援在市中心营业的事业者为业务持续、扩大或事业承继而实施的店铺改装、设备购置等费用的一部分,以推动前桥市都市设计的具体化并创造市中心新的吸引力。 2)对象者:在前桥市都市设计指定区域内有店铺或办公场所、营业1年以上(事业承继型需5年以上)的事业者;前年度未获本补助金;无市税滞纳;开业后每周4日以上每日2小时以上营业;不属于附表所列对象外业种(风营法关联业种等);非暴力团相关;理解前桥市都市设计内容;零售业·餐饮服务业·生活相关服务业须成为前桥版电子地域货币『めぶくPay』加盟店。 3)补助对象经费与内容:店铺改装工程费(内装、外装、空调、电气、给排水设备等)以及耐用年数1年以上、取得价1件10万日元以上的设备购置费。事业类型分为『维持·管理型』『挑战型』『事业承继型(单年承继)』『事业承继型(多年承继)』四类。通用性高的设备(PC、平板等)、与业务无直接必要的经费、消费税、已获其他补助的经费、申请前已着手的事业不予对象。 4)补助率·上限·日程·申请要点:补助率为对象经费的1/2以内(千日元以下舍去)。补助上限:维持·管理型20万日元,挑战型35万日元,事业承继型(单年·多年合计)100万日元。申请期间为令和8年4月1日至令和9年2月28日,事业完成及报告须于令和9年3月31日前完毕。申请须先提交申请条件确认票(样式第1号),在前桥商工会议所支援下准备事业计划与申请书类,并获取事业支援计划书(样式第5号)。发包原则上须选定市内业者,否则需提交理由书(样式第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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