岛内省松惠市:“支持减少制造能源成本项目”

实施机关松江市産業経済部ものづくり産業支援センター
上限金额
¥4,500,000
补助率
50%
实际支出 × 补助率 = 补助金额 (有上限)。支出小则按此比例补助,超过上限则按上限金额发放。不是中签率。
截止日期
2027年1月29日 (剩237天)
适用地区
島根県
单一地区

概要

松惠市制造业降低能源成本支持项目补助金是支持松惠市运营的中小公司节约能源作为逆变器的系统,用于提高能源价格,支持设施更新和实地改造. 本页解释,可以通过补助金一些必要的设备更新和场地改进费用来支持中小企业的管理。 这是一项补助金,以减少能源消耗,同时减轻制造场的管理负担。 目标是根据"中小企业支持法"在松江市或松江市中小企业中设有总公司或制造基地的企业. 亦须不缴市税. 目标企业是一项节能倡议,有助于减轻Shimane县制造业能源成本削减措施的能源价格负担,这些措施是由紧急支助企业补助金确定的。 使用县级补助的,不使用县级补助的,提交文件和程序分开. 辅助目标是引进更新生产设备或通用设备的设备和系统,减少设备的能源使用,可视化并监测和控制能源使用. 例子包括:机床、机械中心、注射模具、热处理炉、激光机、焊接机、高性能锅炉、S、制冷设备、工业发动机、压缩机、高效空调、LED更新、绝热涂层、绝热材料、逆变器和能源管理系统。 消费税中不包括消费税的,如果您收到其他同类目的的补助金,则扣除该金额. 辅助费率不足辅助支出的一半,不足1000日元,上限为45万日元,下限为20万日元. 申请期限为2019年2月2日至2019年1月29日. 报告的截止日期为2019年3月10日,但这并不是申请结束的截止日期. 申请应当提交申请表,报价和报表,补助金项目补充材料,前两期财务报表,赠款通知,补助金经营计划.

标签

制造业设备投资节能・脱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