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梨市农业机械等购置及设施整备支援补助金通知

实施机关山梨市農林課農地担当
上限金额
¥300,000
补助率
50%
实际支出 × 补助率 = 补助金额 (有上限)。支出小则按此比例补助,超过上限则按上限金额发放。不是中签率。
适用地区
山梨県
单一地区

概要

①事业概要:山梨市农业用机械等购置及设施整备支援补助金,是面向因物价上涨而承受经营负担的市内农业经营者的补助制度。官方页面说明,山梨市为减轻农业经营负担,对农业用机械购置费的一部分进行补助。补助内容覆盖农业用机械、农业用资材以及葡萄棚资材,重点支持果树农业经营中实际使用的设备、材料和设施整备。 ②对象者:申请人必须满足页面列明的全部条件。对象为居住在山梨市、并在市内农地从事农业经营的个人事业主;同时须主要生产水果并进行出货或销售,且农业收入中过半来自水果收入。申请人还不得领取国家、县、市或各团体实施的同类补助金、交付金,不得有市税等滞纳,并须依据农地法等相关法令适当设定农地权利。 ③补助对象经费与内容:补助对象为申请人自用,并从在市内设有事务所或销售店的经营者处购买的机械、资材和设施。新品农业机械须为2万日元以上,列举对象包括SS、乘用割草机、升降机、搬运机、拖拉机、动力喷雾器、电动修枝剪、糖度计、农业用秤等。中古品须为50万日元以上且限于指定机械。农业用资材主要为反射膜,葡萄棚资材包括新设和修缮。 ④补助率、上限、日程与申请要点:补助率为不含消费税等的购置费或材料费的二分之一以内。农业机械上限最高20万日元,反射膜上限5万日元,葡萄棚新设上限30万日元,修缮上限10万日元,因此单项最高上限为30万日元。申请受理为每月7日至13日,闭厅日除外。由于预计窗口混杂,必须先电话预约事前咨询;交付决定通知书日期以前的领收书不属于补助对象,且可能因预算原因在年度中途截止。

标签

农林水产业设备投资地区活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