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示会、展销会等参展补助金
实施机关茅野市 産業経済部 商工課 工業・産業振興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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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限金额
¥400,000
补助率
100%
实际支出 × 补助率 = 补助金额 (有上限)。支出小则按此比例补助,超过上限则按上限金额发放。不是中签率。
截止日期
2027年3月17日 (剩284天)
适用地区
長野県
单一地区
概要
1,奇诺市发展销售渠道和订单的补助金,是支持中小企业和企业集团在展览会,交易会等场合展出,引进其产品,产品和技术开发订单和开发销售渠道的制度. 在官方页面上,该申请将于2019年4月1日至2019年3月17日受理. 申请按先到先得的原则办理,预算结束后即予关闭。 2目标企业是一家中小企业,主要经营制造业,信息服务业,目标零售业,餐厅,外卖和送货服务等业务. 此外,办事处设在该市,其半数成员也有资格参加中小集团公司. 申请人接受城市纳税人,城市纳税未申报的人员,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不符合条件的. 3,如果举办辅助展览,承认其作为联合主办,联合主办,联合主办,或者相当于政府部门等公共机构的展览,或者作为创建订单和销售渠道的机会,是高度有效的. 展示产品和产品的支出不包括在内。 原则上,辅助率低于1秒,信息服务业低于2/3,网络展览低于10秒,不足1000日元. 上限是市内中小企业国内展出,20万日元,2万日元,2万日元,2万日元,2万日元,2万日元,2万日元,20万日元,10万日元. 申请必须在业务完成后30天内或者在 年年初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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