宫崎县中小企业专利申请等支援事业

实施机关公益財団法人宮崎県産業振興機構
基于官方PDF全文
上限金额
¥250,000
补助率
50%
实际支出 × 补助率 = 补助金额 (有上限)。支出小则按此比例补助,超过上限则按上限金额发放。不是中签率。
截止日期
2026年12月28日 (剩199天)
适用地区
宮崎県
单一地区

概要

本事业由公益财团法人宫崎县产业振兴机构依据《宫崎县中小企业专利申请等支援事业助成金交付要纲》实施,对县内中小企业向日本特许厅提交的专利申请、意匠登记申请、PCT国际申请,以及向外国特许厅提交的专利申请所发生的费用予以部分助成,旨在支持县内中小企业打造独一无二的制造业产品并开拓海外销路,推动知识产权的战略运用。 申请对象为符合《中小企业支援法》第二条第一款第一至三号规定的中小企业者,且在宫崎县内拥有主要事务所或营业所。总部职能位于宫崎县外的企业不属于支援对象。此外,申请者还须具备战略运用知识产权以提升经营水平的意愿;对权利成立后的事业开展有具体规划;对实施后的状况调查积极配合;且不属于宫崎县暴力团排除条例所规定的暴力团及其相关人员。 对日本特许厅的申请,助成对象经费包括申请手续费、国内代理人费用以及机构认可的其他必要经费;对外国特许厅的申请,包括申请手续费、国内代理人费用、当地代理人费用、翻译费用以及其他认可经费。审查请求费、日本国内消费税及海外可退还税金不在助成范围内。代理人须为弁理士法第七条规定的有资格者或特许业务法人。 助成率为助成对象经费的二分之一以内(不足一千日元部分舍去)。单一企业年度内最多支援2件申请,国内专利及意匠申请上限各15万日元,PCT国际申请及外国专利申请(含PCT国内移行)上限各25万日元。令和8年公募期间分两期:第一期5月1日至9月30日,第二期10月1日至12月28日。须以样式第1号《助成费用申请书》及附件持参或邮寄至机构受理,由审查委员会通过申请者提案审查后决定采择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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