宫城县通用设计出租车促进商业成本补助金

实施机关宮城県経済商工観光部自動車産業振興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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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限金额
¥1,000,000
补助率
33%
实际支出 × 补助率 = 补助金额 (有上限)。支出小则按此比例补助,超过上限则按上限金额发放。不是中签率。
截止日期
2027年1月29日 (剩237天)
适用地区
宮城県
单一地区

概要

这项补助金是宫城县开展的车辆引进支持活动,目的是促进普及和使用人人易于使用的通用设计出租车(UD出租车),并通过扩大和新进入当地公司,促进与汽车有关的行业。 目标业务是出租车运营商或租赁运营商推出根据标准规格认证的UD出租车,通用设计出租车认证指南的企业. 部分车辆购置费用得到协助。 出租公司向出租汽车经营单位或者出租汽车经营单位出租营业性汽车的,可以申请. 必须是在省内设有办事处或企业的公司,在省内设有地址,不支付所有省税,并作为社会适当补助金。 租赁经营人申请的,出借人的出租汽车经营人符合同等要求的,必须从通常的租赁费中按照省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确定. 如果与黑帮,黑帮等有关系,则不适用. 辅助车辆是出租车业务中使用的新型汽车UD出租车,基于宫城县的用途. 2020年的16至75年新注册的车辆,无资格重新注册被取消的废旧车辆,过去享受此补助金的车辆,持有车辆(贷款销售). UD出租车不包含在税收,当地消费税,制造商期权价格,附加价格中. 有折扣的,从车身价格中扣除,计算. 辅助费率不足辅助支出的三分之一,正常辅助限额为无国家辅助设备的单位800万日元,每级为16万日元,如果收到国家辅助设备,每级为14万日元. 然而,显示的最大限制是100万日元,因为一级和二级为100万日元,一级为800万日元. 接收时间为2019年4月10日至2019年1月29日. 车辆登记和付款时间至2019年3月31日,实际报告将在竣工后1个月内或2019年4月20日前完成.

标签

运输・物流・邮政其他服务业设备投资地区活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