宇部市护理人才确保介绍手续费等补助金(最高100万日元)
概要
①事业概要:宇部市护理人才确保介绍手续费等补助金,旨在协助宇部市内的护理服务事业所稳定确保所需护理人才,对事业者通过有偿职业介绍业者雇用护理职员时支付的介绍手续费,以及雇用外国人护理人才(EPA经济连携协定护理福祉士候补者、技能实习生、特定技能1号)时所产生的相关经费给予补助。本补助金运用国家「物价高涨对应重点支援地方创生临时交付金」资金。 ②对象者:在宇部市内运营护理服务事业所等的法人(护理服务事业者)。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运营介护保险法规定的居家、地域密着型、设施、介护预防等指定事业所,或老人福祉法规定的轻费老人之家、收费老人之家、养护老人之家、附服务高龄者住宅、银发住宅等;(2)未滞纳宇部市税;(3)未被指定权者停止指定效力;(4)经营者及董事非暴力团成员。但居家疗养管理指导事业不在对象内。 ③补助对象经费・补助内容:施行日(令和7年12月23日)以后通过人才介绍业者等介绍并直接以正式或非正式形式雇用,于宇部市内连续从事护理业务3个月以上的护理职员等所产生的手续费等。具体包括:人才介绍业者支付的介绍手续费;外国人介护人才(EPA/技能实习生/特定技能1号)相关的求人申请手续费、介绍手续费、技能实习计画作成费、入国费用、日语研修费用、登録支援机关费用等(消费税相当额除外)。事务职、雇用后支援费用、已受其他公共团体补助的经费不在对象内。 ④补助率・上限・时程・申请要点:补助率10/10,每名被雇用者上限100万日元,同一申请者每一会计年度最多3名(不足1000日元尾数舍去)。申请期间:令和8年1月5日(周一)~令和8年12月28日(周一)。流程:①向市提交交付申请书(样式第1号)+契约书复印、经费证明、就劳证明书(样式第2号)、雇用契约书、市税未滞纳证明(开具3个月内);②市审查、内示;③雇用满3个月后提交就劳继续证明书(样式第5号);④交付决定;⑤提交请求书(样式第9号);⑥拨款。可持参、邮寄或电邮至介护保险课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