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田市 努力农户物价高对策支援金

实施机关太田市 農政部 農業政策課
基于官方PDF全文
上限金额
¥200,000
截止日期
2026年6月30日 (剩24天)
适用地区
群馬県
单一地区

概要

①事业概况:本支援金由群马县太田市农政部农业政策课负责,对受农资价格上涨等物价高腾影响、经济负担加重的市内农户(包括法人)发放定额支援金,目的是稳定经营、维持健全的营农活动。资金来源为国家《物价高腾对应重点支援地方创生临时交付金》。通过JA太田市或新田绿农业协同组合出货的农户,可将申请、请求及领取权限委任给JA统一办理。 ②对象者:在市内拥有住所或事业所的农业者(含法人);令和8年4月时仍在营农,并在领取支援金后继续营农的意思;已完成令和7年分农业所得申告且农业收入达50万円以上;截至令和7年度未拖欠市税等;米麦・园艺其他类需有令和7年向市内农协或其他出货团体的出货・销售实绩;畜产类需依据《家畜传染病预防法》向群马县知事进行定期报告。 ③补助对象经费・补助内容:本支援金不是对具体经费的报销,而是按经营体定额一次性支付,无需分类列经费明细。可选择由JA代理受领。 ④补助率・上限・时间表・申请要点:无补助率概念,定额发放:个人10万円、法人20万円(每1经营体)。申请期间:令和8年4月10日(周五)至令和8年6月30日(周二)。使用样式第1号(第5条关系)「支援金支给申请书(委任状)」。全体申请人需附令和7年分农业所得相关申告书的复印件(确定申告书、市民税申告书、损益计算书)。未向农协出货者需另附令和7年出货・销售实绩证明(出货传票、销售实绩表等)和振入口座存折复印件,并携带印鉴。需对营农继续、申告书附附同意、市税纳入状况调查同意、5年间证据书类保管、必要时返还等誓约・同意事项打勾后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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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林水产业地区活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