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府市加油事业者支援补助金制度

实施机关大府市役所 産業振興部 商工業ウェルネスバレー推進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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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限金额
¥600,000
补助率
50%
实际支出 × 补助率 = 补助金额 (有上限)。支出小则按此比例补助,超过上限则按上限金额发放。不是中签率。
截止日期
2029年3月31日 (剩1029天)
适用地区
愛知県
单一地区

概要

本补助金制度由日本爱知县大府市实施,面向市内中小企业者及个体经营者,覆盖2026年度(令和8年度)至2028年度(令和10年度)共三年时间,旨在通过支持新技术开发、新业务领域的销路开拓、参加展会、取得知识产权,以及活用STATION Ai入驻初创企业的商品・服务来改善业务课题,从而强化中小企业的经营基础并提升生产率。 申请对象为:在大府市内拥有事业所、且事业相关的市税无滞纳的中小企业者及个体经营者,以及由其半数以上构成的企业组合。中小企业者依据《中小企业基本法》定义:制造业・建设业・运输业从业员300人以下或资本金3亿日元以下;批发业100人以下或1亿日元以下;服务业100人以下或5,000万日元以下;零售业50人以下或5,000万日元以下。 补助对象事业分为5类:①研究开发事业:机械装置・测定机器的租赁・购入费(合计80万日元以内)、原材料费、调查费、专家酬金及差旅费、会议费、会场租借费、分析试验费、委托・外注费(对象经费的2/3以内),上限60万日元;②销路开拓事业(事业化促进):资料购入・制作费、调查费、分析试验费、委托外注费、宣传费,上限30万日元;③销路开拓事业(参展):参展费、装饰费(可租赁),上限20万日元;④课题解决事业:使用STATION Ai初创企业的服务费、系统购入费、机器购入费(租赁费)、初期导入费,上限50万日元;⑤知识产权取得事业:向特许厅及专利代理人支付的申请费用,上限15万日元。 补助率为对象经费总额的1/2(不含消费税)。各事业在3年度中原则上各只能获得1次补助(与Wellness Valley基本计划联动的研究开发事业及同内容的课题解决事业可获2年)。受理为随时受理,各年度预算用尽即终止。手续流程:在事业着手日2周前提交事业计画书(第1号样式)及实施计画书(第2号样式)→市批准→实施事业→完工后1个月内提交交付申请书(第4号样式)及实绩报告书(第5号样式)→收到交付决定通知后提交交付请求书(第7号样式)→市发放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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