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观光业者物价高涨对策事业补助金(团体旅行造成补助金)
实施机关豊後高田市観光まちづくり株式会社
基于官方PDF全文
上限金额
¥60,000
截止日期
2027年3月19日 (剩286天)
适用地区
大分県
单一地区
概要
①事业概要:本事业向以游览大分县丰后高田市内观光设施为目的、造成旅行商品的旅行业者交付『地区观光业者物价高涨对策事业补助金(团体旅行造成补助金)』。利用国家『物价高涨对应重点支援地方创生临时交付金/重点支援地方交付金』,作为丰后高田市观光周游促进支援事业,由丰后高田市观光街道营造株式会社实施,旨在促进团体游客招揽、稳定地区观光业者经营并维持观光需求。对象期间为令和8年3月20日至令和9年3月19日。 ②对象者:根据旅行业法(昭和27年法律第239号)取得旅行业登记的旅行业者。本人或本公司役员及旅行参加者全员不得为暴力团成员。 ③补助对象经费及内容:对象事业须同时满足:(1)旅行出发地为丰后高田市外且往返均使用包车巴士;(2)每行程参加人数20人以上(不含导游、乘务员,19名以下不予交付);(3)在丰后高田市内餐饮店用餐并参观别表记载的收费观光设施2处以上;(4)非以学校活动(修学旅行、社会见学、农家民宿)、会议、研修、政治、宗教活动为主要目的的旅行。对象设施包括昭和Roman蔵、teamLab画廊真玉海岸、富贵寺、真木大堂、熊野磨崖佛、长安寺、鬼会之里、长崎鼻Resort Camp场等。 ④补助率·上限·日程·申请要点:助成金额为每辆巴士30,000日元,使用渡轮时另加渡轮乘船费(上限30,000日元),即每辆巴士最高60,000日元。申请须在催行日3天前将样式第1号(助成金交付申请书)连同旅行行程表等提交至丰后高田市观光街道营造株式会社。先到先得,预算用尽即止。旅行实施后1个月内提交样式第3号(实绩报告书)、收据复印件、样式第4号(交付请求书)即可获得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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